交房时哪些费用是合理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30:10
去年5月份,我在江苏海安买了一套住房,按照合同本来应该是今年的5月31日前交房的,可到了5月26日被告知由于海安当地天气因素和市政工程道路改造等因素导致交付延期,并要求我们缴纳:电梯运行费、装修管理服务费、预收公摊水电费、1年的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等,我们在付首期款时已经缴纳了有线电视初装费、装修垃圾清理费、煤气初装费、公共维修基金等。我想请问:1、近一年来海安没有出现地震洪水等恶劣天气,开发商说是天气和市政因素,我们可否要求其出示气象部门是市政部门的文件?如果没有是不是可以视为延期违约?2、上述的费用中哪些是合理的哪些不合理?按照江苏南通地区的缴纳标准是多少?谢谢

1.可以,但会很难如愿。
2.这些费用同你先前交的并不重复,但很难界定其合理性及其程度。
这些项目确实会发生一些费用,但这些费用是否一定要单列收费,既没有任何规定,自然也不会有任何统一标准可言。

因为没有合理的法律界定,所以买房者总在形成买卖关系以后被要求多付费。极其不公平。 法制不健全,细则不能有力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真遗憾。这个遗憾在于很多开发商就是钻这些法律的空子找窍门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