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0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4:40:14
时间过了有5年了吧 甲方有一房屋想装让给乙方 但甲方明明知道房屋拆迁 还以10万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后乙方做了不好半年时间 房屋拆迁 后经中间人协商 甲方愿意赔给乙方1万元 后又经协商 最终失败 现在告他能赢么 、
该怎么办?
补充下 转让是指饭店转让 没有写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既然房屋已经转让,甲方获得了房屋的产权,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所以甲方并没有任何损失。事实上人们都争先恐后地去获得拆迁的机会。既然甲没有损失,乙又要补偿给他什么呢?是不是在事实陈述的时候没有表达清楚

补充:没合同算什么转让,充其量是租赁啊~
承租人是可以要求租赁人补偿未履行的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