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的和继母的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1:09:00
我父母于97年就离婚了,我判给父亲,我父亲最近要和继母结婚,但他担心将来继母要和我争夺遗产,遂将名下的两套房产(是父亲离婚后,自己创造的)全部过户给我了,就是房产证是都是我的名字了,我请问两个问题:
1)两套房产证是都是我的名字了,将来万一父亲老来糊涂,立下遗嘱,说两套房子全部归继母所有,那我会不会丧失继承权利。
2)如果房产证名字不修改,都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也没有立遗嘱,按照第一顺序,是不是我和继母2人平分遗产?
恳请专业人士能够给出权威观点,谢谢!

1、过户之后属于你的财产,你父亲无权处置,再立遗嘱也对房子没有处置权。但是如果你目前不满18岁的话,中间需要用钱出售房子会碰到法律上的问题,无法出手。
2、如果在你父亲名下,你和继母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你父亲没有父母,就是你和继母平分。

两套房产证是都是我的名字了,将来万一父亲老来糊涂,立下遗嘱,说两套房子全部归继母所有,那我会不会丧失继承权利。

户主是你的话,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2)如果房产证名字不修改,都是我爸爸的名字,我爸爸也没有立遗嘱,按照第一顺序,是不是我和继母2人平分遗产?

配偶属于当然继承权,全部都是你继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