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房产户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6:30:23
我是在07年的11月买的房子,我当时用按揭买的,当时是担心买的时候按揭需要我自己的工资存折按揭使用,当时就把房子的户名填写成了我自己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户名改成我父亲的名字,我想问下需要征收税款吗?是怎么征收呢?我今天去了房产公司,里面的会计说需要去城建部门咨询,交税,还的去地税局交税,请问象我的这样的情况需要怎么办最好?还有交税的税率是多少啊?我主要是怕以后和别人发生房产的纠葛,还有没有别的办法省钱还能合法办成的。谢谢
还有就是我们是父子之间的房产户名变更,地税局也要加收税款吗? 比例是多少?我是08年3月办理好的房产证啊.还有,按揭的一开始是不是就表明房产证就办下来了,要是还没有办下来我是否现在就可以去银行改写户名啊?省去以上去地税和城建的麻烦了呢?谢谢,请帮忙!

只有贷款还清以后,产权才能过户,产权过户都必须纳税(地税局)。
你要缴纳1%(90平米以上的1.5%)的契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产权不满二年,还要缴纳差价5.5%的营业税。

别人都是老子改孩子的

你为什么要改成你父亲的?等将来再交遗产税?

将房产赠给与该房屋产权无关的人时,对方需要缴纳该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规定,以下赠与情况免收个人所得税,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此之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国家已开始一步步地为征收物业税做准备了,对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是为了防止开征物业税后,炒家利用政策漏洞,通过赠与转移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