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险案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2:28:03
某毛巾厂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固定资产保额111万元,流动资产保额537万元,保险期限自1998年7月30日起至1999年7月29日止。1999年6月27日晨,该厂某汽车驾驶员在本厂车库内用喷灯烤车,本人外出打水。因无人看管,八点四十分左右,喷灯火苗将汽车烤着,酿成火灾。经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发现该车已被烧毁,车上装的货物部分被烧,被烧毁的货物是该厂产品——毛巾。该厂与某服务公司签订有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由供货方将货物送至购货方,购货方验货后付款。这辆被烧毁的车上所装的毛巾就是准备送往该服务公司的。毛巾于前一天晚上装车,未出厂区便遭遇火灾。对于车辆损失,属于机动车辆险范围,但对于车上货物及车库内货物是否赔偿,保险公司内部有不同的看法,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

企业财产基本险又称火灾保险,其主要责任就是火灾。
案例中涉及的受损货物应归为流动资产,而在题中明确指出流动资产属于承保范围,题中货物的致损原因就是火灾,但在我国的企业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中,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不在被保险范围内,实际运输过程指的是:被保险人仓库装车开始至目的地仓库卸车为止,在这期间货物的风险实际属于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综上所述,本题中车上的货物在企业财产基本险项下属于拒赔范围,而在车库内的货物符合基本险条款的赔偿范围,应予以赔付。

车库内货物应该赔偿

应该赔付,如果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