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2 14:21:56
我的驾驶证是2007.9.18领的,然后我2008.9.18去办违法处理,扣了六分。那过了2008.9.18后可以把扣的六分给消掉吗,
还有如果驾驶证只有六分了,不够扣怎么办啊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一年为一个周期,只要一年之内12分不一次扣完,第二年又会自动生成12分。

然后我2008.9.18去办违法处理,扣了六分.根据你的驾照领证日期,你一个周期是2008.9.18--2009.9.17. 如没到12分,那要到 2009.9.18才又变成0分.前提是违法处理完毕.
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扣满12分要重考科目1.

不可以消除的。会记录在案。
你一年就可以扣12份,扣没了就要从新学习。(不是重新考牌)
还是不要违规的好。因为扣了分,你的交强险就没有折扣了~

接受处理后,过了本年度记分周期,历史扣分记录会被清除。
拿分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