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政管理含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25:45

房地产行政管理,包括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两部分,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管理的项目与内容而定。在解放以前,主要管理土地(房产只作为土地的附着物),目的是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在设立租界以后,建立了洋商永租土地的道契制度,为发展房地产业创造了条件。解放以后,政府开始对房地产统一管理,根据市政建设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土地无偿调拨,公房以行政命令调拨分配。但管理上重房轻地,重公房而轻私房,且政企不分。1985年,为加强城乡土地的统一管理,房和地分设两个局,土地方面完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开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房产方面完成了公、私和各个系统房屋的总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制度改革起步,公房管理体制开始向物业管理机制转换,政企开始分开。通过这两方面的改革,特别是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谈话后,上海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房地产的投资量、开发量、销售量、交易量等主要指标都进入很高的界位,并开始进入消化、吸纳、平稳发展的阶段。房地产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要求行政管理运用宏观调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