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了离婚判决书,儿子判给我抚养,抚养费只有180元,判决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3:28:22
虽然我有正式工作,但是每月收入的月薪总额还不到2000元,女方没有正式的工作。对于区区180元抚养费,说实话不够儿子一个月的零食钱。质问法官,其说:这是参照无业人员最低标准判定的。法官说的有道理吗?判决是不是公平的?

不是,世界上哪有那么公平的事啊。人家一个月挣1万你挣2000本身就不公平。你媳妇无业180都不知道能不能拿得出。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楼已经给你明确陈述了。

抚养费是要根据当事人的收入能力来确定的,没有正式工作的自然应当按照无业人员标准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