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案例题分析!!急,在线等!!!可追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1:33:04
标明:国际结算案例题
某公司在国外T公司签订下出口一批货物的合同,T公司按时开来信用证,证内规定货物6,7月份分两次装运,出口公司在6月30日和7月2日分两次把货物装运到同一艘船上,取得两份提单(提单日分别为6月30日和7月2日),当单据送交银行后,银行认为不符合来证规定,拒绝议付。银行这样做是否合理?

广州某出口公司接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信用证,规定议付有效期为5月31日,装运期为4,5月份,该厂于5月4日将全部货物装船,并取得5月4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当改公司于5月30日凭各项单据向银行议付时,却遭到开证银行以提单日期不符为由,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银行的拒付理由是什么?

对于第一个案例,虽然货物是在6,7月份分两次装运,但是是经同一运输工具,同一次航次,到达同一目的地,这样就不叫分批装运了,就是一次运输,而且提单签发日以后面的那个日期为准,也就是说7月2号,这样就不符合信用证规定了
下面的这个案例也是同一情况,如果对于分批装运,一期没有按照信用证规定,那么这期和以后各期均失效,银行就会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