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看下这份“股东会决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37:22
XXXXXX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时间: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
地点:XXXXXXX
主持人:XXX
出席会议股东:XXX、XXX、XXX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XXXXXXXX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以(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于2009年6月23日在XXXXX(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3人,代表公司股东 75 %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 人(该股东XX通过电话、拜访工作单位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代表公司股东 25 %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75 %通过, 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 25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因股东XX未履行拟定于2009年5月3日的合作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陷入危机,经股东会讨论表决,正式终止拟定于2009年5月3日的合作协议,自终止之日起按原合作协议,开始清算(2009年5月3日至2009年6月25日)的所有公司财务,原股东按比例分配盈余或承担亏损,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执行时间:2009年6月26日00:00:00起
生效时间:2009年6月26日00:00:00起

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烦请专业人士帮我看下这份决议,看是否有什么不妥的地方需要改善的,这样的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

1.股东会的召开需要提前15日通知股东,当天通知当天召开是不合法的;
2.实际上决议涉及公司清算,就决议内容看,对外无效,公司对外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清偿税金、工资、债务以后剩余所得可以在股东之间分配。

只提供有偿代审.

1 开会须提前通知,并提供书面通知记录
2 作出清算,须成立清算组,按法定程序办理,
3 法定程序:清算公告三次,在三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