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与母公司的法律关系及办事处的职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4:02:53
公司在外地设立一个办事处,想知道它的职能,总公司需要为办事处的哪些行为负责?

办事处、联络处这些,都属于公司本身,责任要公司全担着。
公司自己要好好管理这些部门,不要给他们太大权力,特别是不要给公司章之类的。

总公司如果设立分公司,那是另外的一回事儿。分公司有些也只是类似办事处而已,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看营业执照的名字能看出来),有些则有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总公司只是投资人,管理经营方面都交给分公司自己的团队,这种情况下,分公司会有一个自己的营业执照)。

办事处:没有公司的性质,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办事处一般可不单独核算,可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其业务类似于民法规定的行纪,只联系业务,一般不单独与客户形成直接的购销关系;而分公司则不然,分公司一般应单独进行工商登记,单独进行税务登记,单独计缴流转税,除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计缴以外,其他的业务可以按总公司的业务处理(当然,部分业务须总公司授权如对外担保等),类似于子公司,除所得税以及所有者权益核算(分公司收到总公司启动资金应作上级拨入资金,总公司作拨付所属资金,并可设置内部往来科目核算与总公司往来,报表可单独报送税局,总公司应编制汇总报表对外报送,而子公司与母公司则应编报合并会计报表)。

办事处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办事处是公司的一分支机构,本身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由公司承担全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