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和房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22:44:28
如果是协议离婚,在协议里写了离婚后现居住房归双方女儿所有(女儿归对方),房子现在还在还款期内。可万一我要是再婚了,想把房子卖了,买了新的,以前的继承权还有效么?那我要是再婚了,现任妻子有没有此房屋的继承权? 房屋现在的名字是我的,而且,我在偿还贷款。是婚后买的房。可妻子也买了一套,给她妈妈住,但名字是前妻的名字。这一套在离婚时,没有写入协议,我也没想要,只是我这一套,她非要在协议中写明以后我名下的这套房子,归我们女儿所有。可我要是再婚了,把房子卖了可以么?再拿卖的钱买一套新的,能算我和第二任妻子的财产么?

现住房如果已过户,你卖不了.还在还款期内,即还没过户,要卖,就是违约,你前妻女儿可告你.如果一切顺利,卖了旧的又买了新的,现任妻当然有继承权.而且的第一的

首先应该确定现在的房产所有人是谁?是共同财产么?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根据离婚协议,你把房产赠与了孩子,也可以撤销赠与,这和继承权没有关系。建议你在提问时一定要把问题的所有具体情况说清楚,否则容易造成误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