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法规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0:00:41
本人家住四川省的二级城市,由于商业住房开发,自家自建房屋在拆迁开发范围内(属于就地还房)。
请问在房屋拆迁中应当注意些什么问题,同时有哪些相关的拆迁政策和赔偿规定。

房屋拆迁你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05年12月26日 15:24:32

  ■补偿安置协议不可少

  ■补偿安置区别对待

  ■违法建筑不予

  平顶山晚报讯 (记者李科学 尤黎明)12月22日本版报道了从明年1月1日起拆房屋前要先办许可证。房屋拆迁时,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需要避免的问题又有哪些?这是不少百姓关心的问题。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平顶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可少

  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如果拆迁的是租赁房屋,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协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拆迁补偿协议还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2)协议订立后,不及时搬迁可强制拆除

  如果订立了协议,市民就应当及时搬迁,否则,根据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如果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搬迁期限内未搬迁,则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3)补偿安置区别对待,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我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安置。

  拆迁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占用道路作临时性经营点及摊位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