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6:10:11
我其实对法律很感兴趣,但是有很多奇怪的想法一直困饶着我!以下是我的一些虚幻的案例,请专家朋友帮我分析下,谢谢啦

1见义勇为
乙在过马路的时候(是红灯)眼看就要被飞驰而来的大货车(超速行驶)撞到,死亡几率80%。这时候甲冲上去将他推开,结果推到在地上时头部撞到石头,导致脑出血死亡,鉴定得出结论甲的行为是直接构成乙死亡的主观原因,请问甲要对乙的死亡付法律责任吗?赔偿这些具体是多少。

2小偷致死
小偷在超市行窃,这时被保安抓住,这时愤怒的人群冲上来殴打小偷,导致小偷内脏破裂死亡,那些群众打完人都散开了,民警只抓到那位保安,但是保安的口供是他没有参与殴打。。。多方调查无法查到当天打人的群众,请问,这样的情况保安要付法律责任吗?

3甲跟乙是死刑犯,极度危险的犯罪分子。但是在一个晚上成功越狱,后偷来衣服将囚服换下,这时警方悬赏50W捉拿这2个人。。。2人在横穿一断告诉公路的时候被一辆货车当场撞死,货车司机丙在确定2人死亡的情况下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将2人台上车开到偏远地方抛尸。。后逃逸,N天后被举报抓获,请问丙的行为将要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暂时只想起这3个,以后有更离奇的想法再发出来,谢谢专业人士给我解答下

第一个是过失杀人,但考虑到罪犯的起因是为了救人,可以给与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第二个中国法律“法不责众”,基本上会对超市法人代表治安拘留,罚款。
第三个交通肇事罪后掩盖犯罪事实,情节十分恶劣。可重判。我国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1、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避险。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包括赔偿。
2、保案不负责。任何人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因为事故没有报警,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甲不需要承担责任
2.保安属于正常行为,不需要负责
3.丙有交通肇事罪,应该负有刑事责任

1、属于法律规定的紧急避险,只要明显不当就不必负任何责任。但如果能准确界定80%出事机率的话,那就必须承担责任,但事实是不能准确界定的。
2、保安不承担任何,原因是他正常履行职责,行为无瑕疵,主观无过错。
3、因为事故后逃逸,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死亡者身份不影响案件性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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