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院校录取规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6:36:28
农林类院校在第1志愿录不满的情况下,会在原始分基础上加20分录取,(1)若一志愿生源不足,是优先加给未过线加20分录取,还是优先录取第二志愿?(2)那是给什么类型的考生加分呢?是本科还是专?科考生呢?(3)如果加20分后,仍然未过2本线,那会被录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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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调档比例:提档分数线在各省(市、区)的一批本科控制线以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学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

·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

·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按志愿优先原则,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在5分以内。

·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等按教育部规定的政策录取。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进校后按教育部的要求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须获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陕西籍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非陕西籍考生,按公式:总分=(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校考专业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满分)×60,计算出总分后,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江苏省的考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自然科学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录取,专业级差在5分以内。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给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