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在进行的项目的北京拆迁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3:10:47
我家有农村住房,该项目是2003年开始拆迁的,由于补偿不满意问题,现在整个村子还剩下一半人没走。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建委出台了新的拆迁补偿办法,我想请问,我家的情况,是应该按照新的补偿办法处理还是按照旧的?另外,开发商多次威胁要报建委裁决报法院强拆,前几天也确实强拆了两家,不知道我家的情况报裁决会怎样,法院是否会支持开发商按照旧的补偿办法计算而强制拆迁我家?我家的补偿要求并不过分,就是按照周边楼房的每平米价格给,是否符合新的拆迁办法?会否得到政府和法院的支持?
万分着急,谢谢各位高人!

按照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建委出台了新的拆迁补偿办法作为补偿的,有的地方也有强行拆迁的,要是现在找你们还是积极协商比较好。

该按照新的补偿办法处理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建委出台的开始执行的拆迁补偿办法

建议你首先看看2003年开始拆迁时的相关政策文件,看文件中是否有对拆迁项目的期限有限制,(如果有限制,那么该项目的动迁期是否已过,如果过期了,那么开发商就是违法拆迁,根据物权法,现在强拆别人的房子那是犯罪)
如果该项目(2003年的)一直在延期,那么文件是否有规定可以延期几次?可以延期多长时间?如果都是合法的,你家的拆迁不适用新的拆迁法规。
只所以报建委裁决那只是为强拆做准备罢了
不过有一点非常明确,那就是政府和法院肯定不会支持你的。(除非你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