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1:27:53
甲与乙有仇~要至乙于死地~甲看见乙跟丙被绳索吊于半空中一起洗擦楼房外墙玻璃~便用刀割断绳索~致使乙丙一起坠地死亡~甲的主观罪过形式

我觉得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具有两个罪过
可为什么答案说是“对乙是直接故意~丙的死亡依附与乙的死亡~只具有一个罪过”

直接故意

“明知”“必然”而为之,司法实践中于是不再考虑其它而直接认定为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对结果的认识是“可能”的“或然”的,如是“必然”的那就 根本没有“间接”存在的余地。

一个故意杀人罪而已

分开没有意义

因为对一个人是故意的,而显然甲能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以同时将乙和丙杀死,所以他的行为是追求乙丙的死亡,所以按故意杀人罪一个罪定罪

直接故意。。

你的案件是否讲的不是很全面,从你的表面意思上来看。我倒是觉得对两者都构成了直接的故意,因为甲知道割断绳索会造成丙的死亡,属于知道必然会造成的一种,而不是间接故意的知道可能会发生而放任其发生的那一种。当然如果说甲并不知道割断绳索会同时造成丙的死亡的话可能就不是故意的范畴了。所以也许答案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