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受伤怎么办?很急!!!很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3:08:37
有保险的,但是对这类事情的处理不是很清楚,所以来问问各位越详细越好呀! 现在问题就是校方很积极很配合,而且也买的有保险,所以如何处理?
您好:
一、不需要做工伤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的赔偿请求。在校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实习生的身份仍是学生,不是劳动者,因此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在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也就没必要做工伤鉴定。
二、可以向学校、实习单位要求赔偿。此类事故按一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处理。收集好医院诊断证明,学校推荐您弟弟到工厂实习的介绍信,各种花费的收据发票。
三、放弃对学校的赔偿请求是可以的,但请您们慎重考虑该选择。
四、所以,您们可与该工厂、学校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处理,可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人生侵权来处理。即根据学校、实习单位、实习学生本人是否存在过错,决定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五、后期费用由工厂或学校支付。如果与工厂、学校和解、您们得在赔偿协议书上写明后期治疗费用的承担。如果起诉至法院,您们需要向法院提出后期费用由对方承担的请求及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
六、该纠纷比较复杂,建议您们委托当地律师处理。祝您好运。
松茂律师
我给你一个比较可行的操作办法:
实习的,不是工伤,只能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后期费用当然由学校和工厂来承担.但是,
在实践中,你若将后期费用写在协议书上,对方
一般是不肯签字的;所以,只须在在协议上写明
"该伤是因学校派往XX工厂实习期间受伤的,三方
均无异议".那么即使不写后续费用的承担,将来
若因该病治疗的费用,只要医院出具证明,仍然
可以作为追讨后续治疗费的依据.
搜集工作的证据,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按雇佣关系,主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