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非因工死亡待遇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6:20:58
老婆小叔在温州一民营企业打工7年,未签定劳动合同,无社保之类的福利,现在溺水身亡了,按照规定,厂方应该给予哪些费用,目前给了1万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别人说还有什么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民营企业有这个规定么?如果有律师或懂得这方面法律的相关人士在请帮帮忙,谢谢了。也还有其他问题要咨询。

1、“民营企业有这个规定么?”:民营企业也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用工主体,也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2、“现在溺水身亡了,按照规定,厂方应该给予哪些费用,别人说还有什么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民营企业有这个规定么?”:
(1)如果他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而溺水身亡:属于工伤,在认定为工亡后,应给予工亡待遇,包括“抚恤金和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如果老板为他上了工伤险:以上待遇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没有交工伤险,由老板赔偿。
(2)但你说的是“非因工死亡”:如果只是他自己去游泳而溺水身亡的,不能算是工伤,老板是否赔偿,只能依据老板在他溺亡事件中是否有过错来确定,比如:溺水水坑是在工厂内、且没有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等。此时只能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规定来处理了:厂方有过错,老板就有赔偿责任;厂方夫过错,老板不赔偿。

3、关于未签合同、未交保险的问题:
(1)可以索要自2008年2月1日至现在止的每月双倍工资。
(2)请求补交保险(或者让老板给予适当补偿)。
双倍工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什么时候溺水身亡的?

是在工作期间还是在休息时间不是在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