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样的欠条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20:29
欠条
2007年12月30欠XX修理别克车费用总价人民币:柒万元整本人分三年本金与利息每月支付叁千元在2010年12月31日前全部还清,届时无法按约定期内归还,本人愿承担违约责任。
欠款人:ZZ
2007.12.30
起诉他,他没钱怎么办?

到期再告他,请法院强制执行

首先追债公司这种没有国家法律保护的公司就一边凉快吧.
所以最好的办法当然就是起诉他,所谓有困难找警察就是在这个时候找的.而且如果打赢之后一切法院手续费都是对方承担的.
最后说说这个官司.你最好找个好点的律师,因为你的欠条上只说承担责任,没具体说什么责任,这是一个十分大的漏洞.
至于没钱,这个不用担心,国家有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律最基本的特征.他没钱不代表他没固定资产,比如房子,汽车,家具,这种都可以抵押的.
关键是你怎么打赢官司.

你是想用最切实际的办法处理这件事,跟他周旋,看看在一定时间内有无还款可能,能够顺利拿到钱才是你的最终目的。达不到预期就法律吧。

没钱就执行他其它财产,比如车,比如房子,拍卖后把钱给你,或者双方协商直接以物低债,不走拍卖过程也可以,但是那违约责任根本没写违约的话有什么责任,所以那句话跟没写没区别,

约定的时间他不还钱,就起诉吧。

司法上可用其它财产作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