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违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2:00:12
我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2天前拿到毕业证的,4月份跟公司签了大学生就业协议,当时补充的条款是这样的:“甲乙双方约定服务期为36个月,服务期内如果乙方向甲方要求离职,甲方有权追索3000元人民币培训费用中的未满服务期时间比例的培训费用,乙方按未满服务期月数(不满一个月不予计算)所占服务期总月数的比例像甲方赔偿培训费用。 ”
一开始说培训2个月,一个月1500,但是现在所谓的培训还没有结束,我拿到的工资只有1500,而且现在我们签正后的待遇还不明确,不小心说漏了,只有1200左右,太低了,想辞职,但是,现在撂出话来,解约就得赔钱。
我不知道这个附加的条款是不是有效的,服务期包不包括现在的培训期,现在离职算是服务期离职吗?我需要赔这三千块钱吗?

法律上有规定的,去查法律书籍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有效的,我觉得 你的工资还不算太低,好好干,只要你有能力,总有一天夜明珠会发光的,我也刚拿到毕业证,我们同学现在一个月大多数都800左右,本来是学机械的,现在都跑业务,没办法,生活所迫,现在大学生不吃香了,80后的都是这样的了,呵呵!
努力,好好干!希望你能早点“发光”。

应该需要吧。你好好考虑,赔钱不是问题,关键是自己的前途

附加条款? 是公司自己补充的?

你还没培训,当然不用交这个培训费用。另外1200块太低了……能换就换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