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保护我自己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19:11
年去深圳 和一个人同住一个出租屋.房屋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也是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做为抵押.但那些钱都是他出的.(那人一直喜欢我,我把他当朋友,分开住2个房间,后来他多次示爱被我拒绝,我觉得很厌恶。) 后来,我回家了. 那个人就搬离以前的出租屋.房东把押金和3个月的房租扣除. 我们2个当时在一起时并没有正规的约定,房租和违约金的事宜. 最近,他找到我,要求我承担房租和违约金还有一些额外的费用,加起来大概1300. 我说我没有钱,他就开始恐吓我,威胁我,还找了调查公司调查我. 甚至都把我的通话记录查到了,说准备让我朋友,家人都知道我的事.然后用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信用卡. 我想请问下,即使房租真是他出的,我们之间没有合同在先,他心甘情愿的,现在又觉得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报复我。他有足够的权利让我负担这部分的费用么? 还有他的短信恐吓,威胁,我应该怎么保护我自己?

如果没有约定,应平均分配房产.这也体现合同法的平等和公平原则.

但是,

1.他私自查你通话纪录?凭什么查?现在除了公安调查重大刑事案件才可以;

2.冒用你身份证做信用卡?这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将来如果出现问题,

你只要否认是你签名即可.

3.短信恐吓,如果情节严重,可以报警处理.

这年头的不平事可真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