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万民法、市民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9:13:42
高中历史教材罗马法律分自然法、万民法、市民法,

从调整范畴分;市民法调整罗马公民,万民法调整罗马公民与外邦人或其他,那自然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谢谢。

自然法
  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识。但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制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它萌发于古希腊哲学,其中智者学派将“自然”和“法”区分开来,认为“自然”是明智的,永恒的,而法则是专断的,仅出于权宜之计。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断定能够发现永恒不变的标准,以作为评价成文法优劣的参照。
  万民法
  万民法意即“各民族共有的法律”,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之间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罗马法律。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也是后期罗马法的基本内容。
  市民法
  罗马公民法由公元前450年开始公布的"十二铜表法"逐渐演变而来,适用于共和国时期的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

自然法不是法律,而是一种理念,追求法律至上的公正平等。

自然法是罗马在成文法出现前的一种社会约束的习惯法,是罗马贵族为捍卫自己权益的习惯法,由于自然法不是成文法,所以会被罗马贵族任意解释,一般罗马公民都必须服从。
是奴隶主阶级对平民及奴隶的统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