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是这样判断和处理事故的原应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54:22
我现在发生了一个这样的事故,在一个T字路口,当我看到左边没有车的时候我的车就要像右转弯的时候,在我车头转出的时候,一个直的路上有辆车开过了,他把我的车撞了,撞的同时我的车已经在他前面了 ,为什么交警说是我的责任,《而在同使我上午去的时候有个交警说这是也很难说,叫我们自己协商,而下午去的时候又换了一个交警,不到5分钟就判断是我的责任,同时,对方那个车住他的保险也过期的,请问这样也可以开车上路吗?》我很怀疑我们这里的交警!!!

有交通标志标线的路口,遵循路口交通信号灯,让行标志来判断责任。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按照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的让行规定。我画了下图,从你的左边右边左转弯右转弯的描述来看,我推测,该路口是有信号灯的,因此应当遵循转弯让直行的让行规定;另有一种可能就是,你是从三岔路口的支路里转弯出来的,支路一般有让行标志,如果有停车让行标志或者减速让行标志的话,同样是你全责。如果没有标志标线信号灯,则应当是他负全部责任,因为你是他右侧方向的来车。
我把可能的三种情况列出来,你自己看看。
关于最后一点,事故归事故处理违法行为归违法行为处理。一般我定责任,如果是保险过期的,我会让该方提高一个事故等级。但是根据事故定责的规定,要看事故双方在本起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和该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你的事故直接原因是你违法让行规定,而不是他没买保险,虽然你可以说没有保险的机动车不应当上路但这不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交警定你全责或你主责都没错。

另外我看了这里几个非上海的事故,怎么机动车的事故都是自行协商的??上海都是由交警定责,保险公司或者物价评估机构定损理赔,修理场修理的。如果机动车事故都是自行协商的要保险公司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