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的问题,恳请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8:16:57
我亲戚承包了农村的一栋危房的拆除工作(危房有鉴定报告的),和户主签订了一份安全合同.然后他组织了一些平时关系较好的人去拆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屋面操作时,由于房屋年久,一根檩条断了,一工人从上率下来,一只眼睛坏了,要摘除安装假眼.请问这工人的医疗费谁支付,除了包头,户主有没有责任的.医疗费支付完后,是否还有其他的如营养费什么的要支付的?盼回!!!!

安全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责任划分是否明确?你亲戚得先垫付医药费用,没有合同就得多方(包工头、伤者、房主)私了,或者申请调解

如果你亲戚没有拆房的资质,那么由你亲戚和户主承担连带责任。如你亲戚可以证明,没有从中于立,即户主是直接将工资发给工人,或由你亲戚转发,没有获取差额的,有可能是户主承担!

1、因为你亲戚作为总承包人,与房主为合同关系,工人属于你亲戚的雇工,所有赔偿只能由你亲戚承担;
2、包头与雇工之间如果也是雇佣关系,也应承担责任,但主要还是你亲戚。
3、人身损害赔偿还包括误工、残疾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