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后的房屋,还属于婚前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13:42
母亲和继父是九几年的时候再婚,继父带着三个孩子到我们家生活,家里的房产是母亲的,属于婚前财产,
2002年把家里的平房改建成8层一个单元共16层的楼房,做房子的钱全是母亲借的,继父没有拿一分钱出来,不过有帮忙跑办证的事情,之后把房子卖了一部分用来还债,现还剩两个一楼,两个八楼,二楼和三楼,共六套房子.由于做新房子要换证,老证都交上去了,到现在新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现只有土地证,写的母亲的名字.
继父天天也不做事,没有赚钱给过母亲,全靠母亲支撑这个家,他有时候还打母亲,前几天又打了母亲,所以想商议离婚.他想要两套房子还有几万元钱.
请问改建以后的房子,还属于婚前财产吗?还有母亲脸上的伤可以做为证据更容易的离婚吗?

1、“改建后的房屋,还属于婚前财产吗?”:
  (1)如果是在原土地使用证范围内改建、而且房屋产权证也仍然是你母亲的名字、没有变更的:房子仍然应属于你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
  (2)但如果房产证已经被你继父在办证时申请了变更登记、变为他的名字、或者是他和你母亲两人的名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了,视为你母亲将婚前财产自愿赠与你继父一部分了。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公示原则,就是说,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产权就属于谁。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例外,只登记一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他想要两套房子还有几万元钱”:
  (1)如果房产证上还是你母亲的名字:这房就是你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他无权要求分房。
  但房子在婚后翻建后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得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2)如果房产证上添加了他的名字:他是房产共有人,离婚时他有权要求分割房产的一半的。
  (3)关于他要分的几万元钱:虽然“继父天天也不做事,没有赚钱给过母亲,全靠母亲支撑这个家”,但只要他们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你母亲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他有权要求分一半的,你看看他们结婚后的存款有多少,就知道他要求分一半是否合理了。

  3、关于他时常对你母亲实施家庭暴力:
  (1)如果有证据,你母亲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可以保证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判离,还可以在离婚时向他索要他打你母亲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你母亲被打后的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并可以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2)但如果不离婚:不能向他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被他打伤,一样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时向他索要相关损失赔偿,被打成轻伤以上的,还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3)他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是邻居的证言、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报警时的出警记录、你母亲治疗时的医院诊断证明、亲友证明等。

  4、“还有母亲脸上的伤可以做为证据更容易的离婚吗? ”:你母亲脸上的伤,还得有证据证明是他打伤的、还需要证明他经常打你母亲而不是一时激愤(夫妻之间因为一时激愤打伤对方,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