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被无故辞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30:19
你好,我是一名外地在昌务工的普通劳动者,我老婆在一家建材商店上班{此店有三名老板},由于家中有事,在征得其中的一名老板同意之后回家了,然而当我老婆再一次回来的时候,却被无故辞退,我想知道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样去做?谢谢!

一、搜集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资单(卡)
二、与物业公司谈判,告诉它们未给你们叫养老保险,严重违反,要求赔偿,可以接受私了。告诉它们,无故裁员必须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予以赔偿
三、若谈判失败,将所签劳动合同拿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并说明未交社保(这是大罪)、无故辞退之情况
四、若劳动合同无效,则出示工资单(卡)或其他能证明你们在物业公司工作的证据,你们与它们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不要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诉权益!
五、以上方法均无效,请媒体介入,最适是电视台,制造舆论压力。同时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与政府的信访办,说明情况,请政府介入。
六、做好聘请律师打官司的准备(律师最喜欢这样的官司了,准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