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合同合开一个信用证是否可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2:31:04
发货方、收货方、交货期都一样,那么如果一起发货拼出一张提单的话,是否可以将这两个合同合开一个信用证?
请问这样的做法是否可行?对方议付时会存在什么问题吗?
发货港、目的港当然也是一样的。

没有问题, 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的,只要你客户接受,信用证条款你都可以做到,就没有问题,相反这样的做法还很好,你可以节省不少信用证费用。

可以的没问题。

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重新签个新合同,把原来的两个合同合并;

毕竟在信用证中,有些地方规定要显示合同号码,两个合同的话,单据制作比较麻烦一点;如果真要做问题也不大,仔细核对信用证要求即可。

可以的
但是发货港、目的港是否一样呢
只要信用证不会产生不符点就可以了 对方议付没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