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双薪-辞退员工,求好心人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56:36
请求帮助!好心人帮帮忙!!!

该用人单位应该在每年8月发双薪,

但6月底,却说要解除合同(实际签了2年),理由说工作不认真,实际上劳动者并没有犯错.

该单位人事说,一是自动辞职,二是现在通知(30天后生效),反正一样的结果.

因为该单位是一所私立学校(台湾人开的国际学校),7-8月是学生放假的时间(淡季),这几天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的有数人.
等开学前,又会面试一批新人,几乎每年都是这么操作.

这世界真是么么黑啊,如果其他单位也这样,那我们劳动人民实在太悲惨了.

请问这样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请指教!
一楼二楼谢谢你们.
还有谁能提供更具体点的吗?

乡亲父老啊,请给我具体的指教啊,谢谢大家了!

该单位具体犯了哪条法?如果赔偿,怎么赔,我应该怎么做?

该学校还拖欠农民工兄弟的工程费,你们这些台湾畜生牲口怎么能做的出来啊?这可是他们的血汗钱,卖命钱啊,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工作啊,老家有多少亲人等着这些钱买米下锅啊.

LJ学校: HQ国际学校;HQ国际学校;HQ国际学校;HQ国际学校

老板娘和人事狼狈为奸,整天想着怎么克扣别人的血汗钱,真是缺德.
一个老公已患重病,和儿女也形同陌路没有一丝亲情.
一个30好几的老姑娘儿,心理严重扭曲.
我替天替全世界人民问一声,你们还要干多少坏事,造多少孽?
你们吃的穿的住的,就是劳动人民的血汗钱.你们这帮吸人不见血的蛆虫,你们比小偷抢劫犯还恶心.
你们耍手段,弄再多钱又怎么样,死了能带走吗,能带的只有你们那肮脏邪恶丑陋的心.
就算法律制裁不了它们,老天在看,会有报应的,今天起我诅咒你们这些无良雇主百病缠身,孤独一生.

对不起,我的语言太偏激了,还有很多不雅的字眼,污染了大家的眼睛,但实在太生气了,请大家谅解.

劳动者只有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单位才有权提前30日预约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是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祝你好运!

不算犯法吧,就冲他那条,说你工作不认真什么的,他完全有理由辞退你的.同志,要明白这样一点,现在的社会,像你这样的小案子,即使你打赢官司了,该企业能不能赔你钱.
毕竟我国是一党专政的国家,人权问题跟西方差很多的,我劝你还是找份别的工作的,我个人帮你想想,这样耗下去是没有结果的.除非你能让有些名气的电视台去采访该企业,而且你的社会关系要比较好的.怎么样,不是我的语言恶毒,是这个社会本质就是这样的.
你这样的诅咒是没用的,江湖不相信眼泪,要怪就怪自己不是大官的后代,不是大老板的后代.

他这是犯法,严重违反我国的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