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设在各县代办处,它有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市保险公司在各县的代办处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3:32:22
代办处是否是民诉法中所讲的"其他组织",如果是,它是否有诉讼主体资格,能否以自己的名称参加诉讼,并承担责任.

诉讼主体应该按照其营业执照上的组织机构形式来定,属于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的的有独立诉讼主体资格,而像代办处,如果没有法人身份资格是没有诉讼主体身份的,应该由其公司进行应诉,所以需要确定其营业执照上的身份。

民诉中的“其他组织”并不包括这类代办处,这是法律为可能出现的新组织形式预留出来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