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0:32:26
1、通过招标的工程中标金额和付款方式在招标文件中已经明确,但在后期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小幅变更中标金额并修改了付款方式,这样做可以吗?
2、工程合同对付款方式有特殊规定吗,比如预付款必须在10%,或质保金不能超过10%等等

合同可以补充细化,不影响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情况下,可以双方协商局部修改,
比方说原来协议说每月7日上报监理,协商后改成每月10日;
原本业主提供5份图纸,现在提供8份也没问题

合同的修改如果是有利中标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肯定不行

比如,提高中标合同价,放宽工期要求,降低质量标准,提高预付款额度,减少质保金等等。。。。。
只能更严,不能更宽。

  最好是一致,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和招标文件不一的合同条款,但必须签字盖章,避免以后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和招标文件不一的合同条款,但必须签字盖章,避免以后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以 必须是一致的 建议你找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