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3:43:19
对不起,我可能没有描述清楚,肇事单位B已经承认他们的责任,但我爸所在单位认为是交通事故,不想承认是工伤,所以我不知道两者的关系、肇事单位和我爸所在单位具体在补偿方面承担哪些责任和那些补偿费用。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你父亲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话就是工伤,如果单位有买工伤保险的话,那工伤对你父亲有利,然后单位可以向肇事单位追索支付给你父亲的赔偿。
你这个要么就是工伤要么就是交通,不能双项要求赔偿的;
你父亲所属单位A承担工伤,然后向肇事单位追索赔偿。
工伤的赔偿如下: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