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的按揭贷款房 复婚后若再离婚 房屋归属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9:59:12
我和我前夫想复婚 我们曾买一套按揭房 购房协议在第一次结婚后签订 上面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 但是尚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 但是离婚协议上约定按揭房归我所有 待房屋贷款偿还清后取得房产证后再与前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因为他曾经出轨 我担心再次离婚 所以想请问如果发生复婚后再次离婚的情况 该按揭房的所属权应当怎样判定? 谢谢!
如果我们在复婚前不作房屋产权公证 因为我不希望这成为彼此一个心结 但是我又有所担心 那么如果这样的情况 再发生离婚 房屋所属权会怎么判定呢? 希望专业的人士能给予解答 非常感谢!

我直接说我的观点了,不便之处您可别在意啊!
我觉得你的房子在离婚协议上已经有所约定,房子已经给你了,那么在这个时候房子的权属已经很明确了!那现在的情况是房子的按揭已经交完了吗?如果已经交完,那房子是你的了,8年后这个房子就成为你们共同财产了,要是按揭没有交清,那就不好说了,因为这房子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需要两个人收入共同偿还,一旦有了纠纷,法院也会酌情考虑的。

你和他离婚时已协议该房产权归你所有,那么此后该房的产权当然也属于你一人所有,因为你们再婚后该房已成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问题是你们再婚前该房屋的贷未还清没有,如果清了,则产权当然无争议;若没清,再婚后你与他归还的按揭款系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再次离婚时法院会判决由你适当补偿对方相应款项,以平衡彼此利益。但产权不会变动。

法律依据是: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早做好离婚打算,就别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