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关于租房违约金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20:16:09
我因为工作关系,在烟台租了一套房子,530元/月,当时约定的租期是半年,交了半年的房租,房东要求交1000元的押金,我也交了,现在住了一个月,单位要求我去另外的地方,而且走的很急,我要退房,可房东说要是我态度好点就扣我三个月的房租,要是态度不好就一分钱也不退,房屋租赁合同是他写的,他上面并没有写关于违约金的事情,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就像他说的那样,我就应该给他三个月的房租吗?

首先说,这是你违约。押金是必须要全额退的。关于违约金的确定份额,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不过一般都是一个月左右的房租。你可以回忆下一你们租房子前,有没有什么口头的协议什么的,这也是协议的一种有效形式奥。还有就是你看看你的房子和房东租之前保证的环境啊设施啊之类的有什么不相符的,要是有你可以以此为理由退租,因为这是房东的缔约过失,要追究他的责任的。要是都么有,就只好你们协商解决了。实在不行找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