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7:00:14
我是女方,05年结婚。孩子现在两岁九个月,我在乡下工作。丈夫在县城工作。丈夫生性懦弱但脾气暴躁,曾经有过自杀倾向。我生性好强,性格格格不入。而且丈夫性功能障碍,导致现在我们已分居已将近一年。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价值十一万,由我借贷五万用于购房。现在房价已涨至20多万。可是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我只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和当初由我借来的5万元。其它家里的家电财产我一概不要。请问我这样做的可能性有多少。?
十分困惑和无奈。请求各位给我一个答案,感恩不尽。

孩子年幼,一般情况都跟随母亲。你们应该平均分割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仅仅是5万。还有,孩子跟你,你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法院都会支持的。
你直接起诉离婚吧

不知道你是否能提供出男方有自杀倾向的证据呢,如果能的话,对你提出离婚要求孩子归你直接抚养的可能性会大很多,如果不能也没关系,孩子尚小,跟母亲生活还是有利于孩子的生活的,且你有工作也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财产方面,你的要求不高,法院应该会支持你的请求的。但是上述的可能性是建立在男方同意离婚的基础上才会实现,如果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你第一次起诉可以就达不到你想要的效果。

你的要求不过分,你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分割好财产和孩子的抚养问题。
二是他不同意,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小,原则上是判给母亲抚养的,对方支付抚养费。但对方如果坚持要孩子,法院就会权衡一下,哪一方会更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来判了。关于财产,是一人一半的,建议你还是要比较好,因为一个女人带孩子生活很不易的。
祝你幸福,开始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