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理赔,都该赔付什么费用?各种费用数额该怎么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6:21:28
我爷爷20 天之前出了车祸,断了两根肋骨,全身严重擦伤。现在过了20多天,擦伤基本快好了,到骨折还没有好,现在感觉应该可以出院了,交通事务组也应该完结这件事情了,我们现在该向对方索赔,都应该索赔哪些费用?各种费用都该索赔多少?望好心人解答!感激不尽!

根据你的描述我做简单回答:这个责任全权他负责,我的意见:反正能要多少就多要。那也不能瞎要,呵呵。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城市或农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八级伤残,赔偿为30%×20年即六年。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9.至于精神损失赔偿,你可以参照以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7号) 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祝你早点了解此事--- ♡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哦

彻底康复或康复出院后拿你爷爷的所有发票向肇事者索赔 当然如果你爷爷年纪大了无工作就没有误工费 但可以有家属陪护的误工费(医生证明需要陪护的)剩下就是一些很少的交通费营养费餐饮费物品损失费等之类的了 如果对方不愿赔偿 可以到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