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制度我单位未按规定开发票 超出了经营范围 有十几张,金额1800元。请问税务局会怎么处罚我们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06:28:21

超出经营范围一般不是什么大事,关键是你是不是替别家单位开发票。如果是,就有虚开的嫌疑。听你这么说,感觉没那么严重啦。你去税务局不是要验发票吗?你看验发票的人怎么说,一般验发票的人不看这个的,正常的验旧就行了。万一以后有人去查你的帐,估计会对这个比较在意,不过放心,最多罚点钱。如果你是个体户,不是企业,那就更不用担心了,又没有帐让他们查。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里说的是可以处罚款。也就是如果你态度好,可以不罚或者罚个200块。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发票应追回作废从新开具,不能追回的处以1万元一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一)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二)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等内容不一致;(三)填写项(四)涂改发票;目不齐全;(五)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六)未经批准拆本使用发票;(七)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发票;(八)开具票物不符发票;(九)开具作废发票;(十)未经批准,跨规定的使用区域开具发票;(十一)以其他单据或白条

我们单位加工业务的一笔收入,对方不要求开发票,我入帐应该怎么做呢我按规定报税只是没开发票这样可以吗 关于代开发票,问一个问题。我在平谷,有没有代开发票的 发票的单位 和 财务章什么的都是我们单位的? 单位未按规定入生育保险,国家如何规定的? 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补偿金 浙江货物销售发票使用规定有一项“发票只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市范围内,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发票法是否规定过开发票时一定的填写客户名称 开具发票付款单位填写全称税务有规定吗? 租房子时开发票要开房地产的行业的发票吗?按房地产交税?还是按报销单位的税率交税? 机打税控发票如果未写付款单位,可以报销吗? 收入未及时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