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我和老公的身份证被母亲分别注册成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2:43:26
我的母亲,拿我和我老公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公司,我和老公分任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在公司设立申请表上投资金额那一栏,我和老公有签字,但并不是签在后面股东签字的那专栏上.
这个公司,实际是由我母亲操作,我们夫妻在外地,而且完全没有出资,也不会分她一分钱(至于原因,这是家庭里不方便对外人道的痛,大家就不用质疑了,真的是不会分她一分钱).
开始时我母亲又哭又闹地一定要我们的身份证去办这个公司,我老公心软就说算了,不管怎么样都是妈妈,而且让她实际操作,应该不会将子女推进火坑,所以答应.
但是,现在我父亲与母亲的意见,是母亲和她的干儿子(她后来认的,我和这个干儿子一共见过三次面,平时也没来往,完全谈不上姐弟感情)一起操作这家公司,并且利润是她们五五分成.
目前,我觉得太不公平,因为我母亲负责了进货的资金,负责了厂地,负责了对外销售业务,而她干儿子仅出资10万元,负责厂内(只有三个工人的小厂),而且我母亲以前办公司时,是免费送了她干儿子一个铁厂的.
而且我害怕她干儿子若是在实际操作公司的途中,做了什么违法的事,他既不是公司注册资料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而且我母亲也不会出现在公司注册资料上,到时岂不是由我和我老公来承担责任!为这么一个人为这么一个公司,这种承担责任太痛苦了.
现在公司的增殖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还没办理下来,但公司已经设立了,请问,我要怎么避免这种可能带来的风险?如果我与老公以个人名人申请撤销公司,可以吗?会连累到我的母亲吗?
她是贷了银行的款重新弄的公司,还欠着钱的.身份证没办法,开始不给,我母亲大闹大叫摔东西骂人,我老公心软给她了,这次弄纳税人,也是每天打长途电话过来骂,所以只有先让她办着.我就是想知道以后怎么免责,让她签免责证明也不肯!!!

一、如果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你和你老公分任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但由于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所以如果公司只是在经济上欠别人的款项,那么如果遇到正常的债权人,问题还不大,你们在经济上不会再掏腰包,只是人家起诉你们公司时,你老公作为法定代表人要办理委托他人出庭的手续;如果遇到非正常的债权人,人家不起诉,就要找你们股东给钱,且威胁不给钱就怎么怎么,那你们就有些麻烦了,虽然法律上不要你们再掏腰包,但那些债权人不依法办事呀。

二、如果公司偷税,甚至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法律一般规定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有犯罪行为,你老公作为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三、单位犯罪的种类提供给你参考:
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201条偷税罪;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34条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63—365条制作、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