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扣除社会保险个人上交部分200元,却不给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5:12:21
我2008年10月到市区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答复给交社会保险,并且每个月均从工资内扣除200元,2009年7月我去社会保险处查询,公司并没有给我交社会保险。
还能得到赔偿吗?除了应该办理的社会保险。

本人到不是很同意楼上的观点,你这样的行为属于怂恿别人搞争议!做人不厚道!!!
本人建议:
一、第一时间与公司人事相关部门取的联系,确认情况,了解是否因人事工作失误导致该种情况发生?
二、搞清楚社会保险交纳费用名细,交费基数,及个人、公司的交纳百分比!做每个月200块工资被扣的确认动作.
三、针对该种情况,如果是公司方故意这么做的,则可以向公司的工会提出相关的疑议,申请要求工会予以出面处理,如若因工会也不管,则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当地的劳动服务所申请调解!
四、针对该种情况,保险费用可以补交.但相关补交的费用可能于实际交纳的费用有所不通用.(一般超过固定的时间段,保险补交的交费基数要比之前正常交纳的交费基数要高很多)

以上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本人友情提醒:贵在协商,若协商不通,再行相关的法律途径!!

1、不管他怎么爱扣工资什么的,缴纳社保是必须的,这是公司的义务,国家强制的。

2、协商不果,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强制缴纳。自己权益需自己争取,不能由着他来。

竟然还有这种事。
你先保留你的工资条,做为你日后去投诉的证据。
如果你还想再这个公司做下去,你可以先忍受下,等到哪天你不想干了,你去劳动站去告他们。
这样他们就要帮你补交两的保险,并且你可以此理由跟他们解决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劳动补偿金

如果公司有给您交办理保险,那么就应该是有社保卡给您的,您如果确实查到没有给您买保险。您可以先搜集一些公司扣除您们保险费用的资料,以及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去相关问门告罚,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