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吉林土地征用最具体的补偿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4:38:12
急急急 越具体约好 最好是 省级以上的有关规定

土地征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6/content_989_2.htm)以及《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684/40/618a3a0361a5f4f193af947b6e5410da_0.html)都有规定,但都只是说明要根据土地的产值来定,所以具体是多少要看你们那个地主县里报的农业产值是多少,也可以参考你们周边地方的补偿是多少。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官员近日透露,国家将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抓紧出台新的土地征用办法。据了解,新的土地征用办法将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对于公益性用地实行征地价格听证会制度,完善征用办法、补偿标准和补偿机制。经营性用地将退出政府征用范围,按市场规则运作,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并将积极探索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办法。新办法还突出强调了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每个省的标准都不一样,但都不会偏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