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可否视为合同效力自动延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7:00:15
有个问题请各位大虾帮忙:李某租赁张某的房屋,租期2004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至今,李某继续占用房屋,想请问从合同到期后到现在的这段时间里,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依原合同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约,也未达成新的约定,但承租方继续使用房屋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除合同期限条款外,其他条款可按原合同执行,李某应支付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
有权,可按照李某居住地具体时间来计算租金,这属于双方的一种默示合同行为,即双方对于李某一直居住在原来的地方都没有异议。李某应按照实际居住时间支付租金,其余执行原合同的相关条款或相关法律规定。
这种情况视为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者必须支付租金,否则出租者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