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3:09:54
2003年至今就职于一家私企,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007年9月才开始为我缴纳社保,现公司改制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公司答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在我的要求下也答应补缴中断的养老保险。我另外提出的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应付双倍工资和因公司未缴失业保险造成的损失则不予考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我的要求会不会得到支持?请教高人指点
应该要求支付多长时间的双倍工资?

补缴保险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这个非常可惜,并且超过仲裁时效
你可以要求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但按照仲裁时效,你应当实在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因此,你可以申请的是申请日之前一年的待遇,再往前的 很可惜,超过时效

仲裁不支持连续侵害问题,如果你只想要双倍工资,可以考虑去劳动监察,他们支持连续侵权问题 或许你可以要08.1.1至今的双倍工资

可以申请仲裁,请求支付2008年2月到2009年1月的双倍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