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院是什么道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10:36
我买了一院落,分期付款,先公正了,先付了四万,2009,06,12号之前又付四万。共计八万,我拿公正书和现金收条去过户,才知道被骗了,请问公正机关有责任吗?我该怎么起诉,公正机关让我先撤消公正书在起诉,又是什么道理。

要看公证机关公证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公证内容是你们之间的交款是真实有效的,那么你无从追求责任。如果是公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收款人,现在因为收款人无所有权致使无法过户,那么你可以追究公证员的责任。我估计它公证的是你们之间的交款是真实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