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问题,求助,熟湖南计划生育政策的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6:12:39
我老家在湘阴农村,但我本人户口现在岳阳,非农户,老婆是宁乡人,农户,是独生女,户口仍在宁乡。有一女儿,有准生证,准生证是在老婆家办的,属正常的计划生育,后又生一儿子,无准生证,也无出生证。二个孩子均未上户口。请教:无任何社会关系,如何才能花最少的钱,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
1、本人在岳阳无工作,仅因当时工作单位在岳阳,而有一份已经买了八年的社保,(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出资)。
2、老婆家地方政府如今正上门催促,办理上户事宜,说是什么大整顿。说要上户口至少要罚款一万五千元。还说再不交钱就要把我的情况通报到我户口地的政府去,我不知这样对我来说有些什么影响。
3、岳父已故,现只有岳母一人在家。
本人不但无钱,还欠一身的外债,希望能够看到有建设性的意见,能真正帮我解决这个问题。不胜感激!!

1、《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根据上述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你们夫妻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2、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你们虽然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但未取得生育证,便按上述超标准处罚,假如你们夫妻生育第二个小孩的先一年收入是2万元的话,那便要接受6000元的处罚即缴纳6000元的社会抚养费。

3、至于上户口,便是另外要交钱了,不过要的钱不是很多,非常非常的少。

简单!!!

到当地政府去办理收养手续!

说这两个孩子是你领养的!就是说不知道是谁送到你家门口的!你要收养!

计划生育是让“老实人”吃亏
何亚福

一项合理的政策,应该是让遵守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吃亏。但计划生育政策却不是这样的,它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遵守这项政策的老实人吃亏。

有人肯定要反驳说:“现在计生政策是奖励少生,惩罚超生。因此,计划生育就是让遵守这项政策的人得到好处,而让违反这项政策的人吃亏!”不错,表面上看是这样的,但从更深一层来看,事实就完全相反了。

我们知道,在1980年,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是企图不分城乡地规定全国绝大多数夫妇都只能生一个孩子。然而,“一胎化”虽然在城市推行得比较顺利,但在农村遇到了广大农民的强烈反对。因此,在1984年,政府不得不对农村的生育政策作了一些调整,主要的调整是把“一孩”改为“一孩半”,即头胎是女孩可以生第二个。198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仅为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