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刚从部队跑出来的.为了一个女人.现在连家都不赶回.哎.总是逃避..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44:58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四十一条第 (十一)规定:擅离部队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时间过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至撤职、除名处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的行为能否定罪处罚问题的批复:军人违反兵役法规,在非战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即: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你现在回部队顶多按纪律条令给个严重警告。坚持不归队被抓住的话,那就是三年有期徒刑。何去何从,自己掂量着办吧。

还是回部队吧。没有别的方法帮你逃避。
自己的责任自己承担。

赶紧回部队 你这么做 只能毁了你自己

赶快回部队吧。否则后悔的是你,不是那个女人。

你知道你这叫啥?叫逃兵!在战争年代,逃兵被枪毙都不为过!赶紧回去吧,戴罪立功!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得啊!

你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