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件,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5:18:11
一三十岁的男子在其父亲的女友处当送货工,一次遭父亲的女友酒后谩骂,难抑愤怒之情,暴打那女人,趁女子被打昏迷之际,从该女的保险柜中取走万余元人民币。并开上女子的车子,于当晚离开案发地,逃到千里之外的老家。

事后,被打女子称自己有过错,再者,所拿走的人民币属于与其父生意合作的款项,表示要原谅该男子,且不做伤情鉴定。

请问,该男子负刑事责任吗?如负是何罪名?

这都抢劫了,一楼说的不对,这是公诉案件,被害人不追究也没用,这是检察机关的事了。

罪名是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但是那女的不作司法鉴定就有点问题了,如果是轻微伤就是民事案件,轻伤是刑事自诉案件,重伤就是公诉案件了。

如果你们坐在的那个地方很倡导刑事和解的话说不定就没事了。

这个男孩子有抢劫和伤害罪嫌懝,如果女方不报案,什么罪都没有,报了案有可能成为抢劫,那么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按目前掌握的资料是要的;
罪名,很有可能是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也有可能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可能会有点争议

首先应该负刑事责任.因为刑事案件不因为被害人的原谅而免责,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其次,要看该男子拿钱的行为是否属于临时起意.也就是说,如果他是打完后临时想拿钱逃跑的话,我觉得应该是故意伤害罪(前提是鉴定要达到轻伤以上)和盗窃罪数罪并罚.如果是为了拿钱而打晕被害人,那应该是抢劫罪.

女的不报案,什么罪都没有的。

故意伤人罪,还有取走的钱,不知道算抢还是盗,加起来的话,判刑挺重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