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书名号之间是否要加顿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9:04:34
第一种:《三国演义》《红楼梦》《呐喊》《家》《边城》《欧也妮•葛朗台》《老人与海》《女神》《雷雨》《哈姆莱特》
第二种:《三国演义》、《红楼梦》、《呐喊》、《家》、《边城》、《欧也妮•葛朗台》、《老人与海》、《女神》、《雷雨》、《哈姆莱特》。

请问上述加标点是第一种正确,还是第二种正确?
答案要有依据!!!

原来需要顿号
但是改版后就不需要了。。
所以是第一种

这个,我的回答没有前两位的依据那么权威,在《高考语文学习手册》上介绍,书名号之间不应该用顿号,用的话就是错误。

书名号是用以表示书名、篇名、报刊名等。属于标号。
顿号主要用于并列的词或较短的词组之间的停顿。属于点号。
两种符号各有其作用,各司其职。多个书名号之间是否要加顿号,现在确有并存的情况。现在很多文本是省略了。
点号是表示停顿,多个书名号读起来是有短暂停顿的,像楼主所举例子,那么长,其中还有书名较长的,更不可能一口气读完,按理说按规范,应该加顿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用在平列连用的单字、词语之间,或标示条列次序的文字之后。”
我认为需要...

我们当时的语文教师的说法是不用加顿号。我是88年出生的,但愿没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