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2:57:14
公安部门公务员公车私用造成重伤四级的要付怎么样的法律责任!
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喜欢尽快能帮我解决!我父亲现在过的很不开心!但是那人看是公安,就乱扯皮条!

要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公车私用只是属于违反单位规章制度问题,法律中并未对其加以规定。因此,公车私用期间发生的法律纠纷,适用该纠纷所相应的法律法规。

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包括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

同时,《国家赔偿法》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公车私用显然不属于“行使公权利”的范围,而只是体现了行为主体的故意。因而不适用国家赔偿,而只能要求行为主体依法承担其刑事法律责任。

还达不到刑事责任的程度,根据刑法,交通肇事造成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承担刑事责任。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只是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