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门独户平房的屋顶归属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0:57:46
我的房子是购买的二手房,建于80年代,是独门独户的平房。

我的屋顶是平顶,依山坡而建,可以从山坡直接走到我的屋顶。
本地居委会在我的房顶搭建了一处铁皮小屋,属于违章建筑。
派出所在居委会小屋隔壁搭建了一处居民报警点。
两处铁皮小屋都100%位于我拥有产权的平房楼顶。
眼下无人使用,都做为仓库存放着一些杂物。

我近期办理完成了手续,拿到了房产证,
打算处理一下楼顶的铁皮房子问题,实在不雅观,
请问物权法怎么判定我这种独门独户独院的平房的房顶归属权问题。
我所居住的地点并无不属于任何小区,拥有独立的门牌号码。

屋顶当然属于你所有。派出所和居委会的房子占有了你的屋顶,你可以要求排除妨害,请他们拆除。如果他们在一定期限内不拆除,你可以自行拆除,并保留已经通知的证据和拆除的费用,以便日后可以让他们赔偿。平顶本来能够使用而因此无法使用,你可以要求适当赔偿损失。另外,由于是违章建筑,你也可以举报当地房管部门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