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伸了下手,并无动手之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4:54:33
昨晚和朋友喝了点酒、去开发区玩,因为色情场所比较多和一个拉皮条的小子闹了起来,后来我先用手捏住他脖子、但是没有出手,今天早上就到派出所告了我,我请问我这样的行为能够成什么罪名吗?然后还想问一个、假如我这不算刑事责任,那么我可以说他是污蔑或者是诽谤吗?希望大家能给予帮助,都是酒惹的祸。

如果没有打出什么大问题的话(大面积受伤或重伤什么的),只是一起很简单的治安案件,至于你说的污蔑或者是诽谤这根本没有什么动机,可能连案的都立不了(双方都是老百姓的前提),如果你们双方那一方关系够硬的话,可能直接告对方破坏社会安定团结,引起群众大面积失控,可以直接把对方送进监狱(谁叫今年是60年大庆呢)。各自针着针着办吧。